为进一步做好2024-2025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定依据
按照《河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》(校学字〔2021〕14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以激励学生奋发进取,勤奋学习为导向,做好评奖评优工作。
二、评定内容
校奖学金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。
三、评定对象
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及班集体(不含2025年入学)。
四、评定程序
(一)学生提交参评材料。参评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、复印件至所在年级辅导员。
(二)班级初评。各班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奖学金评定小组,对申报学生进行初步审核,确定学生综合测评各项成绩及奖学金等级,汇总初审名单报送学院。
(三)学院审核。经学院专题会议审议同意后,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(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)。
五、有关说明
(一)评奖评优是全面推进思想政治教育,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,促进良好校风、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,政策性强,关注度高,关乎学生切身利益,要高度重视,做好宣传发动,认真组织,统筹协调,把评奖评优工作做实做细。
(二)要认真学习评奖评优的相关规定,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、程序、比例评选,评选结果要由院评审小组集体研究决定,确保评选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对评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提早预测,及时化解。特别注意转专业的学生,转专业的学生评奖评优在原学院开展。
(三)要加强对评奖评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,严格审核把关,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特别是支撑材料的审查和认定工作。参评学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,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等行为,将取消其评选资格,并视情节严肃处理。申请个人奖项(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)的需参加班级组织的优秀个人评选答辩会,申请集体奖项的需参加学院组织的先进班级评选答辩会,不走过场,不指定人选。
(四)要以评奖评优活动为契机,及时收集挖掘学风建设中较好的活动形式和成果,做好凝练、宣传、推广。同时,运用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先进班级和个人事迹宣传,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向榜样看齐,用身边人、身边事来感召人,使学先进、赶先进、当先进成为广大学生的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,努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。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5年9月8日